2014高中散文首奖《那些不再来的青春》
其实我们都知道的,现在的路上很难再看到孩子淳朴地蹲在地上推着弹珠,很难再看到孩子在游乐场攀高攀低的模样。那些曾几何时代表童年的东西,渐渐地染满了灰。
街上来来往往的挤满了人,但却没有人去注意擦肩而过的人什么模样,在笑还是在哭。满大街的人拿着手机的,夹着电脑的。越来越发达的年代里,所有人都开始习惯冷漠。
我也是个习惯冷漠的人,并不是说我就是个没公德心的人。吃完了东西,若是附近有垃圾桶我是一定会走去扔的。但要走了一百步还没找到垃圾桶,那我也是个会随地乱扔的人。我有的通病是所有人都有的,一如我每一天都要跟许多人一样花好几个小时呆坐在我的电脑前。
即使什么也没做,但是我就是觉得枯坐在电脑前也是赚了。
那年我正处于十三以上,十四未满的情况,又宅又闷的情况让家中高堂深感头疼。我爱看漫画,也爱画一些插图。苦于学校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一次偶然下在脸书认识了一群同好。从此每日必照三餐开电脑。
我曾经也想过,是否这是蹉跎岁月。只是自从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天和地的尽头,照亮我前面的路,我突然就觉得那些流逝的岁月都是值得的。那个人的出现是许多人知道都会说荒谬的一件事。
她老是不喜欢叫我的名字,她喜欢给我起各种各样的绰号。而最后,用得最长最久的是“损友”。我们自己是知道的,损友这两个字于我们没有任何一丁点的贬义。这两个字我给了她一个人,从此成为她的代名词。那个人,他叫林上云。而损友这两个字从此就在我字典删除,再也没有第二个损友。
或许许多人认为网友,那就是误人子弟不止还骗财骗色,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让你耗费更多时间扑在电脑把全身暴露在辐射下的猪朋狗友。但其实我们只是一群孩子,我们的世界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单纯。执着的相信总好过不断地质疑。
一年过去了,两年也过去了。我们认识了两年有余,我只是相信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我们的相信成为事实,一个所有人都认可的事实。
即使她是一个距离我一个太平洋、无数的暗流还有险峻的礁石的损友。我们给彼此一个四年,四年后我要游过太平洋去找她。即使暗流一个比一个汹涌,礁石一块比一块还要大。
我还记得她喜欢蓄着男生一样的短发,每一次都越剪越短,他的说法是凉快。她的眼睛不大也不小,鼻子不塌也不挺,脸倒是挺包子的,还老戴着一副眼镜。没有多好看,就是扔人堆一会儿就找不见踪影的类型。
但是你就是不由自主想亲近她。
刚认识的时候我们老是掐,不出两句必然是要互相取笑对方的短处。但是渐渐地就熟悉了,知道她喜欢蓝色,喜欢狗狗,对可爱的东西免疫力是零,爱笑,不喜欢把心事往外倒,喜欢装冷漠其实对朋友好得没边,有时候会莫名其妙想消失,成绩其实中上却一直强调自己只是中下,有自己的执着和梦想。知道了,她其实也跟普通人一样。慢慢地,越来越了解对方,慢慢地,也就知道对方的底线在哪里,千万不能踩的点在哪里。
她身体蛮差的,其实是脊椎有问题,但是我初三那段时间她被误诊成心室问题。那时候她才高一。她是一个很热衷于她的学生会的副会长。她想改变一些校规,她有一些想要做的事情。她也想像她的那群朋友一样,东奔西走地忙社团。然而某天早上,她突然就昏倒了。三不五时往医院跑,医生告诉她,她随时有可能暴毙。
那段时间,她真的是够灰暗的。虽然后来说只是脊椎问题,但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突然要她不能跑不能激烈运动,她该多伤心。那时候她跟我说,就算是开玩笑也好,不要对她说任何一句早日康复,因为她知道,那不会好的。
有人问她痛不痛,她说她只想回问那个人把你的脊椎敲断你痛吗。
那时候她放弃了她当警察的理想,她放弃她的警校。她的病没有被学生会的学生谅解,她退出她的学生会。从此她很少再跟我提及她曾经有过的海阔天空的梦想。也是度过那段时期后,她整个人长大了十岁一样。也是那时候,她说不要叫她坚强,即使那只是小事。
自从认识她,我才知道原来有一种人,不是爱人却可以让你死心塌地。
自从认识她,我才知道原来有一种人,比亲人更善于倾听。
我们的聊天记录,成千上万,怎么样也看不到最初的对话。从最开始我只有周末能上网她等我,到她成为住宿生换我等她,到现在。我们都知道,那些只是一堆数据,却还是在那堆数据前面笑得跟白痴一样。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神经病,我们却乐在其中。
从一开始的只会掐,到互相写文给对方,我们写了多少文已经不记得了,我一个人单发出去的就有十几篇。同一样的东西坚持那么久,还这么眷恋,对我们来说都是很罕见的事。年轻的人,很难对一样东西坚持很长一段时间,特别是友情。
而坚持过来的,也未必在以后就恒久不变。
是的,我们没有办法在失落的时候为对方擦眼泪,也没有办法有什么好吃第一时间交到对方手上。我自己也没有办法想象为什么我有办法无条件相信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人。我自己也没有办法想象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这么一个友情却还那么相信。
自从我们认识以来,经历了不少东西。从小毛孩变成大毛孩,原来遇见彼此的社群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想起来时还是会微笑,我们都知道,那是青春的痕迹,的纹路,的伤痕。
我们已经渐渐没有办法再粘在网上,我们有各自的梦想,我们忙着考试忙着补习忙着自己的事,我放假时她上课,我上课了她就放假。很多时候彼此上线的时候对方已经睡着了,又或者忙碌得没有办法谈天。我们已经不是当年那两个还可以笑得无知无惧的人。
这是事实,我们都不想面对的事。
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抛弃某些东西才能长大,比如说奶嘴比如说我们的单纯,那些不得不抛弃的才有办法拼凑成我们的从前。
当有一天,突然发现。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沉重,话题越来越少还那么坚持和对方聊天。当有一天,突然发现,我们再也找不到当初那么轻松舒适的心情。
那个时候我们就都长大了,岁月带走的太多了。十年后,年轻的都不再年轻了。回过头,很多个十年就这么过去了。而我们希望六十岁时可以一起谈论我们的十六岁。谈论那些一天天走过的少年。
当然也并不是没有想过放弃这种友情,因为很多人各种各样的看法,也因为我们日渐的忙碌。只是每一次我看见我所有的作业所有的课本并没有遗忘写上她的名字,我想,我还是栽了。
原来有一种爱,比爱情比亲情还要刻骨铭心。这是她教会我的。我们都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也不知道见了面会怎样,我只知道,我不想失去她,一个真正走到我心里的人。
已经习惯了,彼此的等待,的脾气,的语调。回过头看去,从脸书到连我到语音系统,一路过来都是我们一起玩闹的片段。总是不会忘记有个人一直在等自己,手机里时不时还有一些她无聊的扮演动感超人的短信。也是因为她,第一次进到邮局,接触空邮,只是因为想写点什么给她。
我们开心,我们难过,我们留下一堆无法磨灭的痕迹,在每一条走过的路上。几十年过去后,即使她可能会只是个过客。那也是个相当让人难以遗忘的过客。我永远不会忘记,有一个人,她叫林上云,她擅自闯进我的生活,成为我的阳光。
从此我就这样深深地记住她,记住这段最青春的岁月最美好的友情,我愿意用我最青春的岁月相信可以恒久不变。因为这个人是她。那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