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月 2024

学长团

通告

社团已于2016年12月31日 关闭。

2017年1月31日 正式成为训导处附属团体

学长团

团徽简介

  1. 伸直手掌表示以身作则、团结互助,同时主动帮助同学。
  2. 红绿色是代表附属中化中学之团体。

第二章总纲

名称:麻坡中化中学学长团

备注:附属麻坡中化中学,由训育处管辖

成立日期:1979年1月15日

宗旨:

为学校服务,维持学校秩序及良好校风;

为同学服务,督促同学向上向善;

培养团员服务精神及领导能力。

团训:以身作则,团结互组


第三章入团方法及资格

资格:

(a)必须是初中部的同学,若有特殊情况需由领导层及导师同意。

(b)严守校规,在校有良好表现。

方法:

(a)以自愿报名方式,招收新团员。

(b)必须通过团长委任的遴选委员会的第一次面试后成为见习学长,为期2个月或以上。

(c)见习学长需通过遴选委员会的第二次面试,发函通知后,才成为正式学长。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

权利:

(a)能参加本团一切活动。

(b)在团内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权。(以细则1、2为依据)

(c)在必要时,经训导主任或师长同意后,有权搜查同学的书包。

(d)学长有权没收同学带至本校的禁止物品或刊物。

(e)有权将违反校规及不听劝告的同学交由训育处处理。

义务:

(a)随时为同学及学校服务。

(b)以身作则,劝导同学向上向善。

(c)维持学校之良好秩序、环境的清洁及公务的完整。


第五章团规

1. 严守校规及本团章程。

2. 定期缴交期捐。

3. 绝对服从团委或负责人的指示。

4. 绝对遵从团委会议之议决案。

5. 准时出席团内任何会议及集会,不得无故缺席。

6. 团员必须准时出席任何外派及绝对负责团内所分派工作,除请假被批准。

7. 参加团内任何活动及外派时,必须穿指定之服装。

8. 在任何场合,不得作出有损校誉及团誉之举动或言谈。

9. 未得团长之允许,不得私自以本团之名义与其他团体进行交涉。

10.未经团长批准,不得动用团内公款。

11.不可作出任何有损本团团结及利益的言行。

12.留级者需自动退团,特准升级者经团委会讨论其团内表现而决定其去留。

13.组别编定后要更改,需通过三大组组长;中队编定后要更改,需通过纪律组。

14.未经正副团长之批准,不可将各组物品外借。

15.每位团员必须有一定的出席率及遵守本团一切团规,团委会才能考虑他的一切申请,如:申请退团或辞职等。

16.凡触犯校规或团规者,将交由奖惩小组处治,将其结果呈上团委会。若事态严重,团委会有权决定其去留。

17.严守团室规则。

18.本团规若有不善之处,团委会有权增删之。

细则1

A.团室规则

  1. 非本团团员不可随意进入本团团室。
  2. 进入团室时,需敲门行礼,经过同意后方可进入。
  3. 开会期间,闲人免进。
  4. 不可在团室过夜。
  5. 不可随意在白板上涂鸦,使用后需清理干净。
  6. 保持团室的长桌的干净。
  7. 盖过本团印的文件,方可张贴在布告栏。
  8. 团员和团委不可随意开关团室的橱。
  9. 不可在团室更衣。
  10. 团友如要进入团室,需有一名团委在场    

细则2

 A. 必备品条规

  1. 方穿上校服,就必须别上团徽。
  2. 团徽,领带和领带夹需在早自习前戴上。
  3. 必备品必需自己保管,不得外借,且不能随意放置。
  4. 考试期间无需结上领带,但团徽依然必须别上。
  5. 领带需放学后方可脱下。
  6. 团 File及团帽不可掉落在地。

第六章组织

1. 名誉顾问乃由校方替本团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为本校校长,导师为本校之正训育主任。

2. 团员大会由全团团员组成,为本团最高权力机构。团长由选举中产生,团委由团长及团委遴选委员会选出,其职位由团长安排。

3. 1. 团委会人数为15人,由团长(President)、第一副团长(Vice President)、第二副团长(Vice President)、纪律长(Discipline Officer)、第一中队正中队长(Team Leader)、第二中队正中队长(Team Leader)、秘书组正副组长(Secretary and Deputy Secretary)、康乐组正副组长(Team Leader (Recreation)and Assistant Team Leader (Recreation))、辅导组正副组长(Team Leader (Counseling)and Assistant Team Leader (Counseling))、步操组正副组长(Field Commander and Assistant Field Commander)和财政(Treasurer)组成。

4. 纪律组是由纪律长、第一中队中队长和第二中队中队长,共三人组成;而小队长是协助纪律组与团员之间的沟通。除正副团长外,任何团员都需编入由纪律组管制的值勤组,负责校内岗位。

5. 秘书组、辅导组、康乐组组成三大组。非团委团员都需编入三大组中的其中一组,成为组员,进行该组的工作。

6. 团课策划小组是由第二副团长、三大组、步操组和纪律组组成,由第二副团长领导。团课策划小组的职权时策划所有的团课并决定团课内容以及负责将团课的准备工作分配予各组负责。

7. 校内外的服务及带队将由第一副团长负责。


第七章职位职权

1.团长职权

  1. 本团最高领导人,是全团团员大会、团委会、新生遴选委员会、团委遴选委员会主席,并负责召开这些会议。
  2. 对外代表本团。
  3. 有权干涉团内各组活动。
  4. 执行各项议决案。
  5. 负责会议中的表决工作,并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作出判决。
  6. 每半年委任一届新团委的职位。
  7. 为训练营主席,各项活动之监督。

2.第一副团长职权

  1. 负责分配外派和带队工作。
  2. 在团长缺席的情况下,代行其职权。
  3. 有权干涉团内各组活动。
  4. 有权召见任何一位团员,唯需向团长报告。

3.第二副团长职权

  1. 领导团课策划小组工作。
  2. 负责团内周记。
  3. 有权干涉团内各组活动。
  4. 有权召见任何一位团员,唯需向团长报告。

4.纪律长职权

  1. 有权干涉团内各组活动。
  2. 领导纪律组。
  3. 领导奖惩小组。
  4. 处理团内及校内的纪律问题,有权惩罚任何犯上团规的团员,唯需向团委会报告。
  5. 需常巡视岗位,帮助团员解决值勤时的各种难题。
  6. 有权召见任何一位团员,唯需向团长报告。
  7. 保管领带、领带夹、团徽、精神带、小册子,并负责购买借贷之事。

5.中队长职权

  1. 协助纪律长处理事务。
  2. 处理团内及校内的纪律问题。
  3. 为一中队之长,管辖其中队队员包括小队长及团委,对于表现不理想的队员,需加以规劝。
  4. 需常巡视岗位,需了解其队员的行为及值勤表现,并负责解决团员反映的任何问题。
  5. 有权召集小队长,全权解决小队长不能解决的问题,
  6. 有权召见任何一位团员,唯需向团长报告。
  7. 保管领带、领带夹、团徽、精神带、小册子,并负责购买借贷之事。
  8. 负责遴选小队长。(小队长职权见细则6)

6.秘书组组长职权

  1. 负责一切会议之点名及记录工作。
  2. 保存及记录团内一切之档案。
  3. 负责本团一切对外之公函。
  4. 每届重新分配三大组组员。
  5. 保存及记录团员和团友之一切档案。
  6. 负责学校网页及电子档。
  7. 为秘书性质活动之主席。

7.辅导组组长职权

  1. 负责辅导团员。
  2. 管理团帽,团服,团File及不属各组之一切团内物品。
  3. 负责布置及分配团室内之整洁工作。(一届至少两次)
  4. 有权召见任何一位团员,唯需通过二副之同意。
  5. 为辅导性质活动之主席。

8.康乐组组长职权

  1. 为本团提供各种康乐及学艺活动。
  2. 负责保管团内舞蹈歌曲。
  3. 为康乐活动之主席。

9.步操组组长职权

  1. 负责所有团员的步操练习,选出步操小队,加以训练。
  2. 有权命令所有的团员列队集合,但需有团长授权。
  3. 负责团课的升降旗仪式。
  4. 负责对外步操比赛和团内步操考试。(一年内最少一次)
  5. 保管步操制服等物品。
  6. 执行步操阶级制。
  7. 负责步操组手册。
  8. 充当全团大集队司令员。

10.财政职权

  1. 处理本团一切来往款项及收支帐目。
  2. 负责向团员催收期捐并加以保管。
  3. 每月制作财政报告予团长查看。
  4. 每届作出一份完整的帐目及资产总结,经团长批准后公布。
  5. 负责买卖课本计划。
  6. 不得连任。

第八章会议

1.会员大会

A.本团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团团务进行之方法。

B.接纳及检讨团委之工作报告及团员之意见。

C.团员大会至少三分之二团员出席,如有表决。须出席人数之三分之二赞成,议案才算通过。

D.团员大会由团长召开,如遇特殊事故,须通过至少二分之一团员书面写明原因向团长要求后才召开。

E.负责选出该届的查账。

F.选举本团团长。

2.团委会

  1. 团委会共有十五名成员。
  2. 执行团员大会之议决案。
  3. 议决各组所提之各种提案。
  4. 办理本团对内对外事务。
  5. 须有三分之二团委出席方可开会,遇有表决,需出席者之一半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6. 若团内人数有限,团长可任命团委兼职。

第九章选举与任期

1. 每年改选选出团长,每一届团委由团员提名后,经上届团长,新任团长及遴选委员会选出,后由新任团长安排其职位(见细则2-团长选举条例及细则,3-团委遴选条例)。

2. 任期满之团长须成立一个以其为首的五人遴选委员会监督一切选举工作,并选出新团长。

3. 团长任期一年(为每年3月至隔年3月);团委任期半年(为每年3月和9月)。

4. 旧一届的团委须继续负责工作,一直到新团委上任为止。

5. 入团二年(即经四届团员大会)之团员才方可成为团委。

6. 至少须有二届团委经验之团员才可竞选团长一职;凡入团二年(即经四届团员大会)之团员皆有投票权及提名权。

7. 选举采取不记名方式投票。


第十章请假、辞职及退团

1.请假

  1. 无法出席集队、岗位者,需在事后三天向纪律组请假。
  2. 各组会议、团委会无法出席者需以书面向组长、团长请假,若未提出充足理由而缺席者,将交由纪律组处理。
  3. 无出席团课或步操练习者,需于事后三天内呈请假信予第二副团长或步操组组长。

2.辞职

  1. 将辞职信交予团长,再由团委会决定。
  2. 辞职批准后,不准泄露团委会或原属委员会任何秘密。

3.退团

A.勒令退团:1.被学校记足一次大过者,若另有原因,经团 委会讨论后决 定其去留,否则勒令退团。          

   2.被校方记过二缺点者,经面谈后,再决定 其去留。

 

B.自愿退团:1.交上退团信,经团委会同意即自愿退团。

C.自动退团:1.留级者将自动退团。

                        2.特准升级之团员将由团委会讨论后决定其去留。


第十一章细则

细则1

1.制服

  1. 高中团员:长袖校服和结上蓝色领带、领带夹、学号下佩戴团徽。
  2. 初中团员:短袖校服和结上青色领带、领带夹、学号下佩戴团徽。
  3. 高中见习学长:长袖校服和结上蓝色领带、领带夹、学号下不佩戴团徽。
  4. 初中见习学长:短袖校服和结上青色领带、领带夹、学号下不佩戴团徽。

2.表现

a)团长和领导层依“四大奖项”中遴选最佳团员表现奖。

b)团长和领导层依“四大奖项”中遴选最佳团委精神奖(见四大奖项细则)

B)每届通过一次“四大奖项”遴选出一名最佳团委及一名最佳团员。

细则2

中化中学学长团团长候选人提名过程

  1. 正式入团三年(即经四届团员大会)的本团团员只有一份表格的提名权和多次附议权。
  2. 有提名者必须有附议者,否则该提名将被取消。
  3. 团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提名表格交由团长遴选委员会。逾期将不受理,且会遭受纪律处分。
  4. 所有候选人将公布在团室至投票日,以让全体团员慎重考虑。
  5. 候选人的票数相等时,将进行复选。若复选后,票数相等,将开发给刚经三届团员大会之团员。

中化中学学长团团长选举条例

  1. 凡担任过二届团委的本团团员才享有被提名权。
  2. 凡正式入团二年的本团团员皆享有提名权(需经过三届团员大会)和投票权(需经过四届团员大会)。
  3. 若团员欲放弃候选权,需于指定日期内致函予团长遴选委员会主席表明原因,如获批准,则无候选权,但保有投票权。
  4. 选举大会之一切事物由团长遴选委员会全权处理。
  5. 团长遴选委员会由团长及四位团员担任,人数为五人。
  6. 团员必须认真及严肃对待选举。
  7. 在选举过程中,除遴选委员会及候选人有发言权,本团团员一律严禁说话(除了发问),否则将遭警告一次,重犯者将被勒令退场。
  8. 候选人皆需发表竞选宣言,唯不得在场内滋事,煽动情绪,扰乱会场等,否则将面临惩罚,并取消其竞选资格。
  9. 唯有委员会发出印有团章之选票方为有效。
  10. 投票以记号码方式进行,投票后立即由遴选委员会开票计票,由导师负责监票。
  11. 无故缺席者,除丧失其投票权外,同时也将受遴选委员会处分。
  12. 在投票前离开者,将丧失其投票权,迟到者将受遴选委员会处分。(除特殊原因)
  13. 在投票后方到场之团员,当缺席论,且无投票权。
  14. 团长候选人若无故缺席,将丧失被选权,同时将受遴选委员会处分,有特殊原因者,扔保留其被选权。
  15. 若发现选举有舞弊行为,遴选委员会有权宣布与决定重选。
  16. 若团员对选举结果有疑问,可在三天内向遴选委员会或导师上诉。如果三位遴选委员会委员认可,则冻结原有选票至新票计算完毕;若规定日期内无人上诉,选票将作废。
  17. 若重新计票后,证实无错误,一切恢复重新计票前状态;若证实有严重错误,则选举委员会及导师另订重选日期。
  18. 当选者不得放弃其职位,有特殊原因者,则需通过导师、团员大会通过方可进行补选。
  19. 团长任期一年。
  20. 团长若有触犯校规或退学者,将进行补选,需由团委会视其情况而定、。
  21. 所有提名表格不得涂改,否则作废。
  22. 本委员会有权增加、删改及修改正选举条例。

细则3

中化中学学长团团委遴选条例

  1. 即经四届团委会的本团团员皆可享有提名权(需经两届团员大会)和被提名权(需经四届团员大会)。
  2. 若团员欲放弃被选权,需于指定日期内致函予团委遴选委员会主席表明原因,但仍需出席面试。
  3. 被提名人若无故缺席面试,将受遴选委员会处分,并取消被选资格。
  4. 遴选之一切事物由团委遴选委员会全权处理。
  5. 团委遴选委员会由团长与四名团员担任,人数为五人,负责遴选领导阶级团委。
  6. 领导阶级团委的当选人会在未上任前公布,而落选领导阶级团委的候选人将自动成为非领导积极团委候选人。
  7. 团员必须认真及严肃对待团委提名事宜。
  8. 唯有委员会发出印有团章之提名表格方为有效。
  9. 任何不愿担任团委者,若事前无交上放弃被选权之信件,上任后不得放弃其职位。
  10. 团委任职半年。
  11. 团委如有触犯校规或团规者,将由团长决定其被革职或停滞或交由团委会处理,须视其严重性而定,后交由奖惩小组处理。
  12. 如触犯校规或停学者,其职位是否悬空,由团委会决定;若不悬空,则由团长另选其人。
  13. 本团委会有权增加、删改及修正选举条例。

中化中学学长团团委候选人提名过程

  1. 每届团委人数限定为14人(不包括正团长)
    1. 第一副团长:1名
    2. 第二副团长:1名
    3. 纪律长:1名
    4. 第一中队长:1名
    5. 第二中队长:1名
    6. 步操组组长:2名(正、副各一名)
    7. 康乐组组长:2名(正、副各一名)
    8. 辅导组组长:2名(正、副各一名)
    9. 秘书组组长:2名(正、副各一名)
    10. 财政:1名(不得连任)
  2. 全体团员提名5至10名领导阶级团委(第一副团长、第二副团长、纪律组组长)候选人及20至25名非领导阶级团委候选人,若未达此人数,团委遴选委员会可提名5名领导阶级团委和20名团委候选人以填补之不足。
  3. 若团委候选人超过指定人数,则由团委遴选委员会以票数计算决定。
  4. 每位团员只有一次的提名权和多次的附议权。
  5. 有提名则必须要有附议者,否则该提名表格将被取消。
  6. 团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提名表格交由团委遴选委员会。
  7. 每位候选人需经过团委遴选委员会面试后视其表现而决定是否成为正式团委。
  8. 所有当选的候选人将交由团长安排职务。

细则4

A.四大奖项

  1. 团内现设四大奖项,分别为:

             最佳团委精神奖

             最佳团员表现奖

             最佳组别奖

             最佳小队奖

注:以上四大奖项涉及对象,若发现未达标准,团长和副团长有权悬空。

  1. 宗旨:设立四大奖项的宗旨主要是为了提高团委、团员的素质,提高团员对团的参与感,积极参加团内一切活动与站岗。藉四大奖项,表扬表现特出的团委、团员、组别与小队,并鼓励团委、团员积极参与和争取,因为有竞争才会进步!
  2. 四大奖项之负责人由团委会委任。

细则:

A)最佳团委精神奖

       评选标准:1.与团员的沟通能力—15%

          2.领导能力—30%

          3.纪律精神—15%

          4.形象—10%

          5.办事效率—30%

    评选员:领导层

对象:所有团委,团长不在范围内。

B)最佳团员表现奖

        评选标准:1.纪律与站岗表现—40%

           2.服务表现—10%

           3.步操表现—10%

           4.参与感(组内、团内)--40%

        评选员:领导层

         对象:所有团员,由团委。团长推荐。

C)最佳组别奖

       评选标准:1.组内表现:(一)凝聚力—30%

                                   (二)合作精神—30%

          2.其他表现:(一)卫生—20%

                                    (二)组内活动表现与团课策划—20%

        评选员:领导层

         对象:辅导长、秘书长及康乐长

D)最佳小队奖

        评选标准:1.站岗率—60%

           2.各中队小队站岗表现—20%

                              3.合作精神—20%

        评选员:团长—30%

         纪律长—70%

细则5

A.查账职权

  1. 定期审核本团帐目。
  2. 若帐目正确无误,需在帐目上签名,以示证实。
  3. 若查账对帐目有异议,应随时向团委会提出,若未能合理解决应向主任导师或团委会提出讨论。
  4. 查账非团委会成员,但有权列席团委会。

细则6

小队长职权

  1. 由纪律组委任数名团员担任,非团委成员,实质上执行纪律组部分职权。
  2. 分担中队长职务,观察团员纪律并向中队长报告。
  3. 小队长直属中队长管辖;小队长为一队之长,负责其队员的站岗与纪律表现,在站岗值勤或纪律事务上对其队员有绝对的权利及合理的指示。
  4. 负责大集队时,该队之点名。
  5. 负责传达和沟通其队员,确保团员了解纪律组的指示并执行。
  6. 需催促及提醒其队员值勤集队,并观察其队员的行为表现,并向中队长报告。
  7. 若队员集队缺席或迟到,小队长需自行把集队报告的内容告诉缺席的队员

纪律组队长阶级制

注:小队长的人数依团内人数的情况而定。


第十二章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后,正式成立。若有未尽善之处,将由团长在团委会上提出,通过后再交由训育处作出最后决定。

修订日期:2007年2月23日

2015年1月1日联课处修订

学会简介

名称:麻坡中化中学学长团

备注:附属麻坡中化中学,由训育处管辖

成立日期:1979年1月15日

宗旨:为学校服务,维持学校秩序及良好校风;

为同学服务,督促同学向上向善;

培养团员服务精神及领导能力。

 

 1. 伸直手掌表示以身作则、团结互助,同时主动帮助同学。

2. 红绿色是代表附属中化中学之团体。

学会简史

学长团成立于1979年1月15日。当时的名誉顾问为董事刘春源先生,顾问李云溪校长,导师是副校长兼训育主任蔡淦川师,及副训育主动兼美术室主任陈培仁师。团员都是来自各班的精英、由师长挑选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行为、生活严谨、工作勤恳、学习认真,以好榜样为出发点来启发及领导同学们。除了执行维护学校纪律的任务以外,进行的服务活动包括:发动团员美化校园、设立书包寄放处,为同学保管贵重财物及书籍。

1982年名誉顾问:董事刘春源先生,顾问为李云溪校长,导师为副校长兼训育主任蔡淦川师、副训育主任兼美术室主任陈培仁师。

1984年,开始施行征选初三同学成为“少年队”。

1985年年底,取消向初二各班进行的辅导工作,改以面试录取后所举行的训练营作为代替,以提高少年队队员的素质。

1986年7月28日至31日,主催停办7年之久的全柔独中学长假日营。

1988年10月5日,与华文学会合办捐献图书基金班际赛,筹获RM6802.37,作为添购图书馆藏书用。

1989年,主办象棋比赛,与图书馆学会联办灯谜比赛;1月14日举行成立十周年纪念联欢会;4月9日至11日,访问马六中培风中学学长团;6月30日至7月1日,参与校庆77周年展览会,展出团史、资料及活动照片,并为校园树木安上树名牌;8月2月日至4日,举行训练营。

1993年,3月主办班级壁报比赛。

1994年,协助校方举办校内领袖训练营。外访峇株华仁中学、新山宽柔中学学长团。

1995年,参与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联合训育处主办榜校内生活营“心之系”,担任教师节筹委主席。

1996年,主办团内生活营“越壑”,参与四大制服团体步操比赛,荣获男子组殿军。

1997年,主办团内生活营“延缘”。

1998年,联合辅导处主办领袖训练营;主办第八届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情千里•缘之旅”。

1999年,主办团内生活营“我学我长我心声”;参加笨珍培群独中主办第九届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情牵•缘聚”。

2000年,主办团内生活营“飞份之想”;参加居銮中华中学主办第十届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情牵蝙蝠城”;访问马六甲培风学长团;协助卖卖旧课本。

2001年,参加宽柔中学主办第十一届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同一片蓝天”;学长团自训育处附属团体脱离,自成独立学会。

2002年,主办第十二届全柔独中学长生活营“营梦•圆梦•完梦”;配合校庆90周年,组成导游小队,负责带领小六生参观校园及介绍一系列校庆活动。

2003年,训育主任蔡玉燕师接任学会导师。年终,举办高三欢送会生活营兼旅行“惜昔惜西”、团内花式步操比赛。

2004年,训育主任林和建师接任学会导师。1月,团庆25周年举办生活营“25共聚”;利丰港培华独中学长团莅临交流;赴马六甲培风中学参加柔甲生活营,并派出步操小队参加观摩;年终,举办“猛虎乐营曲” 高三欢送会生活营兼旅行。

2005年,1月团庆26周年举办训练营;6月参加新山宽柔中学学长团35周年团庆生活营;8月与童军团合办“童学生活营”;年终,举办高三欢送会生活营兼旅行“团之情•童话梦”;参加居銮中华中学巡察团主办柔甲独中学长生活营,并派出步操小队参加观摩。

2006年,训育主任苏文忠师接任学会导师。参与校庆94周年活动展览;团庆27周年举办生活营“露西亚古堡”;年终,举办高三欢送会生活营兼旅行“You will be with me”;参加永平中学学长团主办柔甲独中学长生活营,并派出步操小队参加观摩。

2008年12月22日,主办第16届柔甲独中学长生活营。

 

权利及义务

权利:

(a)能参加本团一切活动。

(b)在团内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权。(以细则1、2为依据)

(c)在必要时,经训导主任或师长同意后,有权搜查同学的书包。

(d)学长有权没收同学带至本校的禁止物品或刊物。

(e)有权将违反校规及不听劝告的同学交由训育处处理。

义务:

(a)随时为同学及学校服务。

(b)以身作则,劝导同学向上向善。

(c)维持学校之良好秩序、环境的清洁及公务的完整。

行政图

名誉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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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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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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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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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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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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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一副团长                  第二副团长                                             纪律组组长

                                   |           |              |                       |                |               |

                             康乐组    秘书组       辅导组      步操组      财政       中队长

                             正副组长  正副组长 正副组长   正副组长

 

步操宗旨

1. 培养纪律精神。

2. 培养合作精神。

3. 给予团员严格的训练,使团员经得起“吃苦耐劳”。

4. 培养团员领导技能。

5. 藉步操崇高精神,以促进本团进度。

步操守则

1. 步操时须绝对严肃与集中精神。

2. 步操时须绝对服从司令员的指示与命令。

3. 步操时要进队或离队需获得司令员的同意。

4. 发言时须举手喊“报告”,并获得司令员的同意,方可发言。

5. 集队时的队形须根据本团的“补队形式”。

6. 回答司令员的话需喊“YES”或“NO”,且要有干劲与精神。

我们是学长团

我们的理想壮志凌云

我们的抱负脚踏实地

我们的精神气贯长虹

我们的意志坚韧不拔

我们的队伍威风凛凛

我们的气势锐不可当

我们的表现任劳任怨

我们的声音响彻云霄

我们的团务欣欣向荣

学会简介

成立日期:15-01-1979

宗旨:为校服务,维持学校秩序及良好校风

团训:以身作则,团结互助

活动内容:培养团员们的服务精神及领导能力

导师/执委名单

学会导师:卢传健师

目前团员人数: 3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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